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高等学校严肃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精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江苏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43名至今前置学历资格未在学信网清查通过、且已超过学籍有效期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取消学籍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9月13日—9月20日),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对学生作取消学籍处理,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与江苏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科联系,电话:0519-86953486。
本公示视为拟取消学籍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示。
附件:拟作取消学籍处理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名单
江苏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9月13日